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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重要决策与工作部署
2015-03-09 16:15:35
【重要决策与工作部署】
2002年3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反腐败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威海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市委出台《关于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证券和支付凭证、配偶子女从业“五不准”及市委关于领导干部“三不准”“约法三章”、刹“三股歪风”等规定进行了严格落实,使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2002年5月7日至17日,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韩国的经贸关系,实现对韩经贸合作新突破,推动“以项目促园区、以园区促招商、以招商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的“学南方,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区域经济国际化进程,市委、市政府组团赴韩国大邱、安山、城南、清州等地举行系列招商活动,并参加“(釜山)威海投资环境说明会”及“2002(汉城)威海投资贸易洽谈会”。共有36个单位和企业参加招商活动,达成项目意向或协议18个。
2002年6月11日,为积极稳妥地搞好全市的农村税费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威海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全面理顺农村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结合乳山实际,市委、市政府出台《乳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围绕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纪律的基础上,将具体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动员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核定计税土地面积;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及时督导和全面检查验收。至2002年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2002年11月26日,市委下发《中共乳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实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在认真学习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开拓创新,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全市广大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凝聚到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的要求上来。
2003年1月13日,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乳山市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乳山市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为5年,任期内至少召开两次年会;二是建立代表团(组)制度,将每个团划分为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小组的活动;三是建立联系制度,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召开代表座谈会,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行,必将对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并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市委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倪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