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规划与管理
2015-03-11 08:41:00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年内,市规划局按照乳山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定位,进行乡镇总体规划、旧城改造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造规划设计。共完成的项目有:海阳所、南黄、午极、下初、乳山口等5个镇的总体规划设计;徐家镇15个住宅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划总用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4万平方米;怡园中学等6个办公区的规划设计及城区改造规划 13项,规划总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城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厂区规划47项,规划总用地1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广州路、开发街西拓以及5条背街小巷的道路改造测量及道路、桥涵、管线的设计,长度达1万米;世纪大道南延10条道路规划;东苑公园12个小区的竖向规划设计;城北三水厂8000米的自来水管线测量及设计;海阳所燃气4000米、银滩调水1.6万米的管线设计;城区工业园、染整工业园等57项消防管线设计及城区给水、排水管网设计;市区、工业园区、银滩度假区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828栋,面积268万平方米;交警停车场、二热电厂规划用地测绘工作;崔家河两岸2平方公里现状地形图测绘。2007年,乳山市建成区面积49平方公里(其中银滩旅游度假区25.8平方公里)。
【加强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年内,市规划局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加大对市区及银滩旅游度假区已建和在建项目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开工手续不完备、违法乱建现象。8月,共检查生活小区93个,800万平方米,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一进行整改,有效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遏制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全年共查处违法乱建项目12处,其中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项目11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1处。
【积极推进阳光规划】 为推进城市“阳光规划”,提高规划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对规划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先后在东方广场设立重要项目规划公示,要求在建项目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项目公示栏,以便于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和群众随时监督工程建设情况。在已实行城市规划审批事项向全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年内投资16万元,在行政服务中心城市规划窗口新上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规划审批项目查阅触摸屏,专门用于在服务窗口查询城市规划项目的审批结果和办证情况,市民也可在规划信息网站上查询。该规划软件的使用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将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制度、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规划编制成果等内容通过规划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拓宽监督渠道,并鼓励公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参与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优质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 规划局行政审批窗口以“优化服务,争创一流”为宗旨,对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审批项目扎实认真。各项城市规划审批工作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办结,年内共受理审批事项436项,办结436项,按期办结率100%。其中,受理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6起,发证156件,工程面积396.8万平方米;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起,发证95件,用地面积474万平方米;受理审批规划验收79件,发证79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6件。年内,规划局审批窗口多次创树行政服务中心“优秀服务窗口”“个人优秀服务标兵”。
(刘仁强 王忠阳)
【城市管理】 2007年,市建设局按照全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突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制定《2007年乳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乳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城管职责》等指导性文件,做到整治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突击周等系列活动,共完成主要道路破损路面修补1.2万平方米,修补更换人行道板3000平方米,修整路沿石1800平方米,更换雨水漏90套,更换检查井盖67套;清洗灯杆1600基,刷新路灯控制箱40个,路灯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均达98%;对东外环、青山路等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及绿地缺损苗木进行补植,补栽各类乔木3600株、灌木2.6万株,平剪苗木2万株;加大对城区28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和管理力度,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通过全面综合整治,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观。
(王欣淑)
【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 2007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强化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城市管理为目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运转高效、执法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了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3月,乳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乳山市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是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鲁府法发〔2005〕6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乳山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方面的职权是:负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城市市政、城市公用事业、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具体负责城市市区、银金大道、银滩旅游度假区(度假区规划控制区域内)、省政府公布的中心镇(镇驻地)和乳山口港、乳山火车站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成立区镇执法队伍 为加强有关区镇的容貌秩序管理,提升环境,市政府先后批准成立了“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及海阳所中队、徐家中队、乳山口中队,分别负责经济开发区、海阳所镇、徐家镇、乳山口镇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认真履行执法管理职能 以营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和谐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目的,以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的现状,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式,重点规范整治户外广告,清理占道经营,清理乱贴乱画,查处违章建设,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工作中先后推行雇用协管员清理野广告、机动中队错时执法等执法新模式,执法效率和整治效果明显提升。年内,批准新上户外广告200处、立柱广告8处,更换陈旧破损版面200处,拆除不规范广告300处,清理各类喷涂、张贴广告3万处。清理违规门前摆货 3000处、流动摊点1.5万处。立案查处违法建筑案件87起,拆除乱搭乱建35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5起。查处破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绿化案件18起,查处大气污染等其他案件53起,督促粉刷陈旧建筑物墙体1万平方米。城市容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了提升。
(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