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规划与管理
2015-03-12 09:07:20
【构建新的规划体系】
2008年, 市规划局按照发展定向、功能定位、布局定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空间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战略性和技术性的指导,规划编制投入500万元,新的规划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各部门审查。年内,乳山市建成区面积41.28 平方公里(其中银滩旅游度假区16.7 平方公里)。
【做好城市策划调研】
市规划局立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坚持规划先导,策划调研先行,结合乳山市城市发展战略,开展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调研,形成较为科学的城建年度计划。完成湛江路、开发街、长庆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改造规划14项,总长1.2万米;完成疏港路等城市绿化工程规划11项;完成青山公园、河滨公园改造建设规划3项,城市规划供水和路灯等规划5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2项;完成海湾居住片区、临港产业区、乳山经济开发区、城区景观改造、台湾潮汐湖水上运动项目等控制性详细规划。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为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依据乳山市城市发展实际,推进新一轮镇域规划编制。年内,完成海阳所、南黄两个中心镇,大孤山等8个次中心镇的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完成腾甲庄等9个村改造规划,完成银滩旅游度假区小滩等14个村庄改造规划。实现市域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全覆盖。制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控制区内镇村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规划审批提速增效】
2008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加快对重点城市规划项目和市政府重点工程规划的审查审批。召开7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41项规划项目。成立城乡规划技术审核小组,负责对业务工作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规范落实好容积率、绿化率等强制性指标。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规划、验收、核发“三证一书”。推进城市“阳光规划”,提高规划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实行规划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监督。各项城市规划审批工作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办结。年内,受理审批事项353项,办结353项,按期办结率100%,其中,受理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16起,发证116起,工程面积236万平方米;受理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62起,发证62件,用地面积294.7万平方米;受理审批规划验收110件,发证110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5件。
【实现城市规划管理“数字化”】
为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采用无人飞艇进行航空摄影测量,获取高分辨率正射影像(DOM)、数字地面高程模型(DEM)、1:1000标准分幅电子版线画地形图以及地平面高程控制点成果。低空无人飞艇拍摄的高清晰数码影像,真实再现城市地表、地貌现状、空间关系、建筑色彩和整体布局,为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审批、规划方案比选等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地理决策信息支持,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年内,被威海市规划局表彰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刘仁强 王忠阳)
【城市管理】
2008年,市建设局根据“完善设施、提升功能、改善环境、美化形象”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以城市道路、路灯、供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3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的任务目标。新建道路14.4公里,改建道路11.6公里,硬化面积56万平方米;新建路灯975基,改造路灯110基;铺设给水管道24.5公里,改造排水管道21.4公里。同时,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破损路面、人行道面、路边石沉陷及井盖破损等道路设施,修补路面1.9万平方米,更换井水漏115套,更换检查井盖78套,维修、清洗路灯6500基。通过整治,全市城区路面养护、路沿石完好率达98%,人行道完好率达98.2%,排水系统完好率达99.7%,城区道路设施综合完好率达98.5%,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达98%。加大城市治污力度,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水平”为目标,完成城南河、炉上河治理一期工程,实现所有污水的截流,污水通过管道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7.52%。年内,市建设局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称号。
(王欣淑)
【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和谐执法、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模式,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执法模式 为解决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工作思路,变“堵”为“疏”,变流动经营为固定经营,变无序管理为规范化管理,提出设置便民摊点群和便民服务点的工作方案。新规划4处便民摊点群,容纳400个摊点进入经营。制订摊点群管理规定,摊点实行划线经营,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经营秩序管理和卫生清扫保洁。本着“照顾弱势群体、方便市民、集中经营”的原则,调整城区的修鞋、修自行车、配钥匙摊点,规划设置46处便民服务点,免收各种费用,免费发放带有“便民服务点”标志的遮阳伞,明确经营者的卫生保洁责任,实施规范化管理。摊点群和服务点设置后,摊点周边的容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方便了市民生活,解决了摊点经营问题,得到市民和各界的普遍好评。
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开展以“门前三包”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整治活动。根据市政府“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制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状”,将签订范围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扩大至沿街门店的产权人和个体经营者,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300份,与产权人和个体经营者签订3800份。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活动,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乱摆摊点、门前摆货、乱贴乱画、占道加工、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建立“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建立日常检查考核台账,调动各责任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围绕营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和谐有序工作、生活环境工作为中心,规范整治户外广告、清理占道经营、清理乱贴乱画、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推行步行执勤、执法日志、夜间巡查、错时执法等创新举措,建立“首违免罚”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年内,规范、清理门前摆货6000次、店外加工420处、乱摆摊点8000处、门窗贴字2500处、乱贴乱画1.3万处、乱摆灯箱广告400处、擅自设置门头广告70处、乱挂横幅标语200处。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55起,拆除面积5000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起,查处其他案件38起,城市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不断提升。
(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