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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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2015-03-12 14:15:12

【综述】

2010年,全市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植财源,抓增收节支,推进改革,实现收入质量、总量双提高,支出规模、效益双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4%;一般预算支出20.95亿元,增长17.24%。

2010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年初预算%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151468

14.00

101.79

一、税收收入

115694

16.90

102.68

1.增值税(25%)

8901

21.88

107.86

2.营业税(80%)

53625

46.98

128.01

3.企业所得税(32%)

11802

18.58

108.30

国税征收

4809

-3.20

85.66

地税征收

6993

40.28

132.34

4.个人所得税(25%)

1571

6.51

99.43

国税征收

37

-84.90

13.36

地税征收

1534

24.72

117.73

5.资源税

426

2.40

89.12

6.城市维护建设税

6396

45.17

125.14

7.房产税

1514

-8.52

83.14

8.印花税

1163

31.56

114.24

9.城镇土地使用税

4179

-8.85

82.85

10.土地增值税

11092

50.83

104.90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925

60.59

133.86

12.耕地占用税

4900

-55.11

42.35

13.契税

9200

-29.03

66.95

二、非税收入

35774

5.54

98.99

1.专项收入

3504

35.19

118.38

排污费收入

440

64.18

154.93

水资源费收入

198

-2.46

91.67

教育费附加收入

2866

35.12

116.50

2.行政性收费收入

16707

4.73

98.81

3.罚没收入

3862

25.55

118.47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1565

-5.51

89.14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36

277.78

357.89

2010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209532

17.24

104.9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738

5.71

106.20

2.国防支出

3

-

-

3.公共安全支出

10681

33.20

129.67

4.教育支出

52748

25.20

113.35

教育附加支出

2916

35.19

116.18

5.科学技术支出

3485

21.73

110.6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05

48.37

110.9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24

51.93

118.01

8.医疗卫生支出

14072

17.59

126.47

9.环境保护支出

5276

91.58

100.44

排污费支出

800

11.42

107.82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242

11.95

113.76

11.农林水事务支出

32188

56.45

157.01

水资源费支出

198

-2.46

69.96

12.交通运输支出

3654

-32.87

77.4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2480

38.94

-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10942

-53.44

40.87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4170

165.61

110.14

16.住房保障支出

2508

10.92

98.20

17.粮食安全物资储备支出

494

-81.48

22.71

18.其它支出

1922

-11.79

41.11

【经济发展结构稳步调整】

利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手段,重点支持项目建设、技改创新、招商引资和农村发展,夯实财源基础,优化收入结构。全年投入重点工程项目资金4.97亿元,保证海湾新区道路建设、乳山口码头扩建、309国道拓宽等32个新开工项目的资金需要,实施“两河”综合治理、金牛山公园建设等15件便民利民实事。落实企业还贷资金扶持政策,为60家企业提供还贷周转金8.9亿元,缓解企业压力。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年”活动为重点,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激励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发放经济奖励资金和重点企业扶持资金1993万元,设立产学研合作研发基金1000万元,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配套资金2674万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居住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

【社会民生事业扎实推进】

把关注民生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首位,科学整合各种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加大民生投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资金调度、储备,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公务员津贴补贴等增资政策及时兑现,当年人均每月新增津贴补贴300元,冬季取暖费标准调增人均1100元,实现了威海县级市工资水平同等化。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事业支出保障力度,拨付资金3262万元,稳步推行以校舍结构抗震加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校舍安全工程和校园安保工程建设。拨付资金9316万元,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农民分别达38.8万人和25.9万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畅通“一卡通”兑付平台,推行销售网点直接兑付方式,最大限度简化财政补贴程序,拨付资金9766万元,保证粮食直接补贴、粮食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购房补贴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按时兑付和发放。拨付资金1304万元,加快落实农村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基层政权稳定。

【财政收入质量不断优化】

以优化收入质量、扩大收入总量为目标,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落实税收考核奖惩制度、财税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纳税企业排名制度,形成齐抓共管财税工作的合力,实现财政收入的良性增长。全面推进科技治税,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税控监管网络,加大监控主体税种、重点行业税源动态力度。开展税收整治“百日行动”,以餐饮业为突破口,加强家庭装饰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及房屋租赁业等零散、隐蔽税源征管整治,做到依法治税、应征不漏。开展全市建筑及房地产行业综合整治检查,重点检查土地转让手续、房地产企业分红、建筑业发票等环节,遏制建筑及房地产业税收流失。完善财政、土地、房产等部门配套联动的税费征管机制,落实“先款后证、先税后证”管理制度,入库契税9200万元、耕地占用税4900万元,查收规费6267万元。

【财政管理绩效全面提升】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集中支付流程,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工资支出、购买支出、转移支出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全年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拨付资金21.9亿元,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推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全市197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增强公务支付行为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严肃采购纪律和运作规程,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集中采购123次,节支1.54亿元。搞好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集中保险和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制度的运作监管,全市788辆公务用车纳入集中保险范围,节支保险费26.1%。创新财政资金存储形式,完善财政资金存储、政府融资竞争机制。一方面通过实行协议定期存款,实现利息收益1902万元;另一方面通过扩大存储规模,增强信贷引力,融通资金3亿元,为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扩大范围,完善支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估”机制,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全年审减不合理支出7539万元。探索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力度。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规范理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单位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通讯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规范部门和单位经费开支行为,压缩行政成本。

(唐维民石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