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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地方军事
审判工作
2015-03-12 10:01:04
【综述】2011年,乳山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呈现良好运行态势,司法为民机制得到健全,干警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装备和保障水平再上台阶,为促进乳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411件,审(执)结案件6408件。
【刑事审判】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行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7件33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重视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在坚持圆桌审判的同时,主动到被告人所在学校、村(居)开展判前社会调查,对15名犯罪情节较轻、悔改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判处缓刑,无一重新犯罪。三是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八)的适用力度,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12件12人,依法对1名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娱乐场所。
【民商事审判】关注全市经济形势新变化和司法需求,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走访县域重点企业,了解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全年审结涉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833件,标的额7252万元。开展纠纷分流处理工作,形成涉诉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机制,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51件,其中,委托和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595件,成功调解332件,使8%的民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分流解决。加大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培训组织调解人员250人次,民商事诉讼调撤率78%。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6家,涉及职工1500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2910万元,妥处历史债务7628万元,清偿破产企业职工拖欠款4369万元,实现企业破产“零振荡”。乳山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行政审判】树立“规范协调、案结事了”的行政审判理念,探索行政诉讼协调解决机制,全年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0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43件。注重抓好涉城乡规划、农村土地征用类诉讼案件,涉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类诉讼案件。按照“保护与监督并重”原则,做好行政许可、物权登记类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实现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执行工作】与银行、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配合,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12件次;与威海、乳山电视台合作,“电视曝光”28起规避执行案件;实行司法拘留有履行能力却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12人次,实行限制高消费24人次,移送公安侦查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件。全年执结各类案件2039件,执结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24.2%。7月,乳山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
【信访工作】建立维稳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评估风险等级制订相应预案。强化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做好初信初访化解,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处理。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0件次,初信初访化解率85%。
【司法为民】一是方便群众诉讼。倡导巡回办案,到便民联系点、维稳中心开庭276次,实现纠纷就地、就近解决。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0.7万元。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强咨询导诉、风险告知、立案调解和息诉化解工作。年内,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开展“法院开放周”和“五进一请”活动,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500人到法院实地参观、观摩庭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部队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2000人次。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审案件701件。三是开展帮扶走访。深入农村和社区,逐户走访群众2000人次,建立民情日记,发放一帮一联系卡。
【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党建目标管理,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强化主题教育实效性,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学党史、温誓词、唱红歌、访旧址等专题活动。强化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和要求,增强法院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法官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定期举办法学专业和综合知识讲座,聘请教授专家授课指导。年内,选派20人次参加省高院培训,组织48名股级以上干警参加自主选学课程。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年内,乳山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三是提高调研宣传工作水平。全年有3篇论文在全省法院理论研讨和征文活动中获奖,4篇论文在全市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在《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刊发文章1篇,在《威海日报》刊发头版头条2篇。乳山市人民法院被授予“2011年度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四是及时修订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举办廉政讲座,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干警参观综合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选任11名内部廉政监察员和30名外部执法执纪监督员,强化内外监督,实现干警队伍零投诉”。年内,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创新审判管理。梳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设立审限红黄绿灯制度,从案件受理到办结严格实行节点管理。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实行每周调度机制、院长包庭工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清理案件38件,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装备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法庭8处,新增科技法庭服务器和视频点播服务器各1台;安装视频会议系统,注重强化对干警计算机技术应用、信息输入监督等技术培训,确保信息化技术在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得到充分应用。强化安保装备,投资20万元,安装法官通道铜门与门禁系统,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在法警羁押室建立羁押安防监控中心;在审判区入口安装X光物品安检仪,并配备手持式金属检测器6套。
(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