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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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15-03-16 16:05:23

【综述】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主线,抓好环境监管、治污减排、创新提效等重点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年内,获“国家生态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第五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称号。

【环境质量】   2013年,乳山市环境保护局加大环境投入,强化环境监管,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辖区内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优,达标率100%;乳山河、黄垒河、徐家河、白沙滩河、龙角山水库、台依水库等各监测指标年均值达到相应的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达标率100%。其中,乳山河流域、龙角山水库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黄垒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48,市区大气优良天数361天,全年优良率98.9%,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53.1分贝,夜间年均值35.9分贝;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年均值67.4分贝,夜间年均值42.5分贝,均达到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治污减排】   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乳山市环境保护局以“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为目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强化减排项目的调度落实,全年实施北郊热电烟气脱硫、康达水务改扩建工程等重点减排工程61项。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下发《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将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部门,列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减排任务完成。二是严把审批关,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按照“先算、后审、再批”原则开展总量确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监察与建设、环评与验收的联动机制,促进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到位,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合格、验收达标。三是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位一体”的减排工作模式,强化措施,确保减排效果。在结构减排方面,环保部门联合财政、公安、贸易办等部门做好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推动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取得进展。在工程减排方面,协调并配合好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推动和服务好康达水务一期升级改造工程,确保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在管理减排方面,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做好减排项目的日常监察,采取在线监控和监督监测相结合,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减排有效发挥。

【环境监管】   2013年,建立全市15个镇区60家重点企业落实专人负责、专档管理的监管模式,建成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结合环保“零点行动”“一人一策一企”监管、不达标排放企业约谈等制度,形成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环保执法行为,落实“节前少执法、两人以上执法、联合执法、回访执法”4条执法纪律。发挥网络监管职能,投资200万元,新建空气监测子站和老年大学空气监测子站,实时发布当前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加强水源地水质安全监控,投资80万元,在水源地上游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增设水源地界牌、警示牌等设施,安装配备在线监控设施,对COD、氨氮、5参数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对水质变化情况做到准确判断、及时预警,实现对水源地水质24小时监控。利用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网络平台,监管辖区高污染企业,定期检查企业在线监控运行情况,督办整改在线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的企业,杜绝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加大排查打击力度,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及小流域河流、城区小型燃煤锅炉等专项检查活动,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职能理顺】   理顺体制,创新轮岗交流,3月,开展股级干部调整和轮岗交流活动,优化干部管理体制,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优化职能配置,重新理顺科室职能,将总量确认和项目审批两个审批职能合并到一个科室,将所有的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另外,将小型三产、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3项收费业务集中到1个科室,实现“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科室收费”,提高环保窗口的服务水平。再造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重新理顺环境审批流程,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大重点项目服务力度,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同时,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压缩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间,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自接到环评报告文件之日起的60日、30日、15日缩短为15日、5日、3日;对登记表项目,符合条件不需要现场勘察的随到随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