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建资源  >>  地方文献  >>  红色文化  >>  《中共乳山地方史》  >>  解放战争时期

第二节 贯彻“五四指示” 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2016-03-17 15:49:15

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解放战争,彻底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指出:“坚决拥护广大群众这种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并加以有计划的领导,使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依据群众运动发展的规模和程度,迅速求其实现”。“五四指示”强调指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总之,其基本精神就是消灭封建剥削,实行“耕者有其田”,它标志着我党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开始转向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政策。

老解放区的乳山县各级党组织,结合自卫战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大规模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运动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激发了他们发展生产和支援革命战争的热情,保证了参军支前和其它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9月15日,中共乳山县委召开区以上党、政、群主要干部会议,学习“五四指示”和“九一指示”(9月1日,中共华东局发出《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土改政策,采取清算、献田、仲裁等方式,从地主手中把土地要出来,分给缺地和少地的贫下中农。为了取得经验,指导全县的土改工作,9月,胶东区党委和东海地委组成土改工作团,由区党委妇救会长曲少华、东海地委各救会长李瑜带队来乳,在夏村区试点。在官庄村,他们首先对该村的自然条件、阶级关系、经济结构、土地占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与村干部密切配合,积极宣传党的土改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民的思想教育,发动农民积极投入到土改中。接着按照党的土改政策,鉴定了全村的阶级成分,采取清算、献田、仲裁等方式,取得了地主和部分富农的土地。全村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山峦400多亩,房屋69间,分给95户缺地和少地的贫下中农,在全县率先结束了土地改革工作。此后,试点的经验被推广全县。

全县面上的土改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反复学习“五四指示”“九一指示”,培训干部和积极分子,提高阶级觉悟,为土改训练大批骨干。土改工作开始后,农村各阶层出现不同的思想情绪。贫苦群众对土改普遍表示欢迎,一致认为“过去所以受穷,是穷在地主手里,穷人没有地种都是叫地主逼的”。“过去虽然减了租,但还没有彻底翻身,这次应当和地主好好讲理,算算剥削账,把土地要回来,使穷人有地种,人人不挨饿,才算彻底翻身”。但怎样得到土地不明白。富裕阶层则普遍恐慌,认为又要斗争;个别地主明里不敢顶撞却在暗里捣鬼,转移资本进行对抗。也有一些干部对这次土改运动的伟大意义认识不足,把土改实行“耕者有其田”神秘化,不敢公开大胆的搞,缩手缩脚,有些村庄在对积极分子和贫苦农民进行教育时,连向地主要回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都不敢提,只是以“彻底减租减息”名义出现。针对这些错误思想,县委于10月6日召开区级党、政、群主要干部和县级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重新学习“五四指示”“九一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再学习,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打破了对土改持神秘化的态度和对“五四指示”轻率简单的做法,响亮提出“土地改革与土地还家”的口号。各区、村也召开大小会并利用农民夜校、妇女识字班等场所,反复宣传土改政策,采取回忆、座谈、启发、诱导的方法,打通思想。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觉悟和认识,培养了积极分子,为土改运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县委规定在11月20日前,迅速实现土改,从地主手里把土地要回来,并且全部分配到无地和缺地的农民手里。

第二阶段:用清算讲理等办法迫使地主、富农献出土地。华东局“九一指示”中规定:“中小地主可留下比中农多半倍的土地,其房屋、农具、耕牛一般不抵偿负欠。”“抗日军人、抗日干部家属之属于豪绅地主者可比中农多留一倍土地”,“开明地主与抗属同”,“学田、育婴田、孤儿田等土地一般不动,并允许留祭祀田及传教人生活田”。对富农规定“只能用仲裁方法,清算其封建剥削部分而保留其自耕部分”,“富农为汉奸走狗及恶霸一方者,亦保留其中农生活”。根据上级指示,县委在组织农民向地主、富农取得土地的过程中,做到了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待方法。一是对少数封建势力浓厚的村庄,地主在政治上还统治着农民,手里操纵着大批土地,则采取发动群众召开清算斗争大会,组织苦大仇深的贫农申冤诉苦,激发群众的阶级仇恨心,向地主清算,迫使地主拿出土地偿还欠债;二是对一般村的地主,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同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使其坦白反省,献出土地;三是对富农采取团结联合的态度,通过开座谈会或个别动员的方法,使其拿出自己的出租土地,割其封建尾巴,消灭出租部分;四是对中农和工商业者实行保护政策,要联合团结,绝不能侵犯他们的利益。全县献田于11月底基本结束,据统计,全县地主、富农共献出土地99.44万亩、山峦5.05万亩、房屋4.37万间、牲畜200头、农具1.44万件、粮食9.32万斤、北海币572.06万元。全县81477户农户有29088户分得了土地。

第三阶段:合理的分配土地。为解决分地难的问题,在分配土地中,一般的村庄都成立了“土地分配委员会”,在分配土地之前,首先加强了干部为群众认真服务的教育,特别强调干部要大公无私。在分配果实中,逐户详细登记,登记后分配委员会作好统计工作,对各方面做到照顾周到;其次是加强群众的思想教育,解决在分地中争多少,争好坏远近的思想。各村分配委员会根据地质的好坏、土地的远近,对劳力强并且原来租种土地多的农民实行照顾,对劳力少的军属、烈属、工属多分给好地近地。在分配中做到灵活掌握,用民主讨论的方法反复细致地做工作,力求使土地、山峦、房屋分配得合理,达到各阶层都比较满意。全县的此项工作到1946年底基本结束。

   此次土改运动,封建地主的经济、政治势力受到了沉重打击,广大农民获得了相当数量的土地和浮财,其觉悟有很大提高,参军参战和生产积极性大大增强。但由于执行了中共华东局的“九一指示”,犯了“富农路线”的错误,片面强调地主献田,导致地主献坏留好,献少留多;另外由于工作不深入,导致假分地、瞒黑地现象很多,部分干部也有多留地、留好地问题,造成干部脱离群众。所以封建势力未能彻底消灭,农民的土地要求没有得到彻底满足,基本群众的政治优势也未能真正树立起来。

二、开展土改复查运动

1947年7月,中共华东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简称“七七指示”),全面批判了“九一指示”,认为“九一指示”犯了“原则上的错误”,主要表现在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以及领导上的“自满自足”,要求“清算地主的全部土地与富农的多余土地,克服富农路线”。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方针和办法,规定:废除封建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征收富农财产的多余部分;对一切违抗或破坏本法的罪犯予以审判和惩处。在《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七七指示”的指引下,乳山县土改复查运动全面开展,很快形成了高潮。复查的范围很广,但基本任务是“坚决打垮封建势力的基础,肃清封建势力的残余,消灭赤贫,使农民彻底翻身,提高、巩固党的群众基础。”

为此,乳山县委领导全县农民群众向封建势力的代表——地主、富农进行坚决的斗争。在政治上,各村普遍做到了以贫雇农为中心,团结中农,深刻揭发地主、富农的反动罪行及其在土改中不服管制的表现,然后以村为单位采取召开群众诉苦大会、公审会和说理斗争大会等形式,对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通过揭发控诉和说理斗争,从政治上真正打倒了地主的嚣张气焰。在经济上,按照华东局“七七指示”中关于“地主的全部土地、山峦、水塘等应全部清算出来交给群众分配,其它牲口、农具、房屋、家具、粮食等,应全部清算出来统一分配。豪绅恶霸、反动地主及为群众所痛恨者,其本人不分给土地。富农除出租土地全部拿出外,其自耕土地可拿出一部分以抵偿过去的剥削,其牲口、农具,亦可清算一部分,但需留给他自己够用的部分”的规定,首先将地主、富农集中管制,一切土地、财产立即查封,由农会进行分配。然后按照规定分给地主、富农一部分土地、财产,以维持其生活。复查中,全县主要是采用群众大会的形式与地主进行说理斗争,使其低头认罪。但对一些罪大恶极或在运动中不老实的地主、富农分子,人民政府根据群众要求,采取必要的惩办和镇压措施。全县共斗争对象641人,逮捕590人,其中判刑227人,被管制者241人。

复查运动由于有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开展地如火如荼,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洪流。但由于部分干部对复查方针政策执行上出现偏差,错误的强调贫雇农路线,甩开党支部,一切工作由贫雇农说了算,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误:全县漏斗地主698户,致使他们长期潜伏在农民队伍阵营里;错斗中农3417户;在分配斗争果实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引起群众不满,再加上战争的环境,时间仓促,没有及时对农民进行生产及前途教育,因而“贫光荣,富挨斗”的不正确思想在农村盛行一时,严重打击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给一个很好的群众运动留下了不小的遗憾。

三、结束土地改革

复查工作结束后,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全力以赴支援解放战争上来,土改运动停止。伟大的解放战争胜利以后,县委按照上级指示,于1950年冬在全县范围内开始了土改的扫尾工作(简称“结改”)。

为推动“结改”工作的健康开展,文登地委组织部长李文带领10个工作组来乳山,在南黄、浪暖、夏村等区的10个村进行试点,以期先行一步取得经验,推动全面。

全县结改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了解摸底,找出存在问题。通过做大量的工作后,发现如下问题:(1)在过去土改、复查中,由于执行政策上的偏差,犯了狭隘的贫雇农路线的错误,严重侵犯了中农利益,造成贫雇农的孤立,中、贫农不团结,同时以用查三代看生活、政治态度等条件来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将很多的贫雇农拒绝于组织之外;(2)果实分配不公,干部多得果实,得好地、近地以及对果实管理不严,以致盗窃、丢掉、毁坏等现象时有发生;(3)由少数党员、干部包庇下的地主富农仍保存好地、近地及少数浮财,而使少数的贫雇农土地要求未能得到满足;(4)对地主富农不是分别不同情况个别对待,扫地出门或扫地出村成为一般的形式,因而有个别地主、富农不能维持生活;(5)部分干部有官僚主义、包办代替、独断专横的作风,少数人决定斗谁、分果实给谁,脱离群众极为严重。

以上问题是结束土改中要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结束土改工作的好坏及进一步搞好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二阶段:按照正确的政策改正错定成分,划清农村革命阵营,分清敌我,加强广大群众的团结。进行改、定成分时,工作组用本村各阶层典型户的实际例子向群众说明划分阶级的标准及改变成份年限。即: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而靠剥削为主的划为地主;一般占有土地和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之一或大部,其剥削收入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25%者,划为富农;占有一部分土地并有相当劳动工具,生活来源全部靠自己劳动,或主要靠自己劳动的划为中农;占有一部分土地和不完全的工具或全无土地,只有一点不完全的工具需租种部分土地或出卖一部分劳动者,划为贫农。

第三阶段:端正政策,进行抽补、调剂土地,这是最具体、最实际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纠正和适当补偿了侵犯的中农利益,进行了土地调整,适当地解决土改、复查所未满足一部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完成评分土地的任务,对个别打击过重而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生活的地富分子也做了适当安置;同时,划定了阶级成份,确定了地权,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

乳山县的土地革命运动,虽然经过激烈而复杂的斗争历时达九年之久,但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正确方针指引下,依靠和发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终于彻底消灭了土地剥削制度,完成了土地革命的任务,广大农民真正翻身得解放,发展了农业生产,跟共产党走的决心更加坚定。全县人民积极为解放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援,为打败国民党反动派,推翻蒋家王朝,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