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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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

2015-03-05 17:01:19

【概况】  乳山市地质矿产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监察科、综合技术科,下设夏村、白沙滩、乳山寨、崖子、午极、下初、冯家、南黄8个地质矿产所和乳山市地方建筑材料站,编制24人。三年间,地质矿产局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年一个新台阶。1997年被威海市地矿处评为矿法宣传先进单位。


【宣传《矿产资源法》】  1996年,《矿产资源法》被列入全市“二五”普法教育内容,确定每年3月为“宣传月”。全市各级矿管机构利用宣传车、标语、举办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在电台、电视台开设矿法知识讲座,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坚持“三个面向”和“一个结合”,即:面向领导干部、面向社会群众、面向采矿权人,点面相结合。1996~1998年,共出动宣传车48台次,书写固定标语900余幅,赠送矿法知识手册、印发明白纸23000余份,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文章90余篇。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依法开采意识、有偿开采和合理利用意识。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1996年1月,全市共有各类矿山和个体采矿单位105家。其中,国有矿山11家,市属和镇办集体矿山4家,村办和个体采矿单位90家,从业人员共6300人,年产各类矿石总量40.7万吨,年产黄金81997两。市地质矿产局重建后,依法核定全市100家各类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登记和延续办矿手续,至1998年,发证率达100%。
    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不顾国家利益,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地质矿产局把整顿矿业秩序始终抓在手上,把维护矿业秩序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依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性文件,送法上门,讲法到矿,及时解决矿业执法难点问题。在执法中,以监察科为主,成立巡察大队,联合法院、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有效地阻止了非法采挖行为。三年共取缔非法矿点154处,炸毁非法矿井7处,取缔销毁氰化钠选金设备19户,查获偷运矿石36车次,接到举报电话28次,没收各种器械179台件。通过上述举措,使全市的矿业秩序一年比一年好,基本达到根本好转的目标。二是年度检查。每年1~3月分别对国营、集体和个体采矿者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无证开采的或期满未进行换证的,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和更换证件。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资源补偿费征收指标,办理了5个关闭矿山企业手续,矿山企业年检率达到100%,其它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


【勘查找矿】  1996年以来,坚持“管矿向找矿转移”的工作思路,全市勘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1998年底,全市已发现矿种22种,开发利用15种。全市登记地勘项目28个,其中黄金勘查项目27个。三年中,通过协调关系,共争取探矿资金110万元,先后有8家探矿队伍分布在崖子、午极、下初、冯家等镇勘查区打孔探矿。也为全市地热勘查提供了储量资料。黄金资源勘查结果前景较好,特别是对蓬家夼金矿床,探明提供远景黄金储量达19吨,这一资料的提供给全市矿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乳山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又迈进了新的一步,为矿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