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乳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
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2015-03-05 15:55:40
【监督工作】 1996~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采取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调查和集中视察、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法律监督三年间,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税收征管法》《审计法》《行政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农机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提出了60多条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专门力量对“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部门或单位重视不够、普法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三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工作监督三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本着“抓大事、议重点”的原则,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认真真地实施工作监督。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向型经济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和黄金、粮食、水产、卫生、交通工作以及法律服务、对外经贸、建设“海上乳山”、实施素质教育等30多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公正司法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教育整顿等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了70多条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使这些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调查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把搞好调查研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每年都围绕市委的工作中心、政府的工作重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为市委把握实情、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三年间,常委会先后围绕富民工程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改革、教师余缺情况、发展旅游业等开展了10多项调查研究,并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建议的调查报告。1998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查组,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全市16个镇,对全市初中、小学教师余缺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源情况、师资情况,就调整学校布局、控制教师编制、在教师队伍中建立竞争机制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根据这次调查,市委、市政府适时出台了以竞聘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经过认真扎实地实施,全市清理代课教师908人,145名教师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位,164名学校领导干部由“官”变“民”,30名教师落聘。
【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一致性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方针,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1996~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了代理市长1名,副市长3名,挂职副市长2名,政府委、办、局主要负责人51名;接受1名市长、4名副市长的辞职请求,免去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0名。任命了人民法院代理院长1名,副院长8名,庭长、副庭长53名,审判员102名;接受1名院长辞职的请求,免去副院长2名,庭长、副庭长31名。任命了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名、检察员58名;免去副检察长2名。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12名,免去办事机构负责人6名。
【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代表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199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开展“评选百名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的决定,1997年1月,在市政府中心会议室召开百名优秀人大代表总结表彰大会。会上,对百名优秀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并请焉润明、张新明、宫本湖、张永义四名代表交流了履行代表职务的先进事迹。1998年3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又做出了关于开展创评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的决定,结合这一活动的开展,在市电视台、报纸分别开办了“人大代表风采录”专栏,系列报道了11名在创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大代表典型,推动了创评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了密切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驻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成四个组,集中走访了200多名人大代表。期间,除向代表通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外,重点听取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走访结束后,向市委写出了关于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对报告中提出的黄垒河污染、桃威铁路征地款拖欠等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妥善解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总结了驻乳的省九届人大代表小组的典型事迹,在全省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