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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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2015-03-06 19:22:05

【财政预算执行良好】2000年,全市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实现了连续第十四年财政收支平衡,并首次达到各镇自求平衡的目标。全市共完成区域财政总收入37495万元,比上年增收5738万元,增长18.07%。地方财政收入29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8%,比上年增收4649万元,增长19%,高出威海市平均增幅3.9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增幅4.39个百分点,在全省的位次三年间前移了11位,居22位。从预算级次看,市直收入21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 %,增长20.28%;镇级新口径收入1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增长16.27%。从征收部门看,财政12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4%;国税3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4%;地税13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全市共完成财政支出33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9%,增支4910万元,增长16.9%。其中灶内支出28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1 %,增支3646万元,增长14.82%。市直支出17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5%,增长10.45%;镇级支出10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7%,增长23.35%。灶内支出中,各项行政事业费支出21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1%,增支2744万元,增长14.22 %;生产建设性支出6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7 %,增支2367万元,增长42.47%。生产建设性支出占财力的比重达到22.91%,比上年提高了2.37个百分点。

2000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目

金额

比上年±%

总计

29117

19.00

一、增值税(25%)

2470

14.56

二、营业税

1883

-6.36

三、企业所得税

5387

-1.26

四、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580

18.37

五、个人所得税

1302

82.87

六、资源税

154

42.59

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454

68.69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

600

10.50

九、房产税

850

8.42

十、印花税

140

16.67

十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601

23.92

十二、土地增值税

12

1100.00

十三、车船使用税

200

20.48

十四、屠宰税

50

2.04

十五、农业税

646

-14.21

十六、农业特产税

1625

12.22

十七、耕地占用税

386

-28.39

十八、契税

228

23.24

十九、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4841

-5.04

二十、国有企业亏损补贴

-11

10.00

二十一、行政性收费收入

3678

427.69

二十二、罚没收入

354

-35.87

二十三、海域矿区使用费

20

100.00

二十四、专项收入

647

8.74

排污费收入

231

14.93

水资源费收入

66

-58.75

教育费附加收入

350

49.57

二十五、其他收入

20

-33.33

2000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支出合 计

其中

比上年±%

灶内支出

上年结转

专款支出

总计

33968

28253

1264

4451

16.90

挖潜改造资金

279

279

149.11

科技“三”项费

665

408

257

58.71

流动资金

512

512

-77.63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1021

242

779

7.70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903

582

321

34.78

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

856

724

132

11.46

工交等部门事业费

82

57

25

2.50

文体广播事业费

748

721

27

18.54

教育事业费

7450

7400

50

16.24

卫生经费

1779

1733

46

30.43

税统财审等部门事业费

2834

2744

90

-5.97

抚恤和社会救济费

1408

473

66

869

6.59

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2917

2897

20

31.28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223

213

10

156.32

行政管理费

3462

3462

24.09

公检法司支出

1731

1653

78

5.55

城市维护费

960

900

60

8.84

政策性补贴支出

50

4451

-64.29

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

110

279

37.50

环保、水资源、矿产资源

392

272

257

-17.82

教育费附加支出

430

350

10.26

其他支出

5156

2910

1198

779

121.76

【财税改革卓有成效】一是本着“治本求源,减负激活”的原则,大动作地对市镇财政体制进行调整理顺,实行“核定基数,按比增减,收支挂钩”的管理办法,市直最大限度地向镇倾斜,变压为促,变暗补为明补。通过“补放”,相应增加镇级财政收入4630万元,缓解了镇级压力,激活了镇级经济。二是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凡是达到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出,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实行“阳光下交易”,拨款方式取消中间环节,直达供货单位。全年共节支2849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节支1920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三是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制度改革,有效地规范执法收费行为,解决了管理分散、运转不畅的弊端,扩大了财政资金储备。

 

【财源建设形成共识】各级普遍强化了“抓财政先抓发展”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以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年”和“招商引资年”活动为主线,以追求最佳发展效果和最大税收回报为目标,固基础产业,扶支持企业,促招商引资,保社会稳定,实现了财政与经济互补共促的良性循环。全年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850万元,保证了银滩旅游度假区起步区建设、城市重点路段改造及镇卫生院改貌等重点工程资金需要。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协调各银行向骨干企业增贷4000多万元,促进了工业发展。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减缓应还旧欠1200万元,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上,85%以上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了粮食自给工程、中低产田改造等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和高效农业开发项目。积极的财源建设收到实效,全年全市来自骨干企业的收入18869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64.77%。

 

【财政调控明显增强】 财政部门进一步开阔融资思路,向上争取,向下回收,向内挖潜,扩大了资金总量,增强了调控实力。全年共从上级部门融通各项财政资金1亿多元,多方并举回收财政周转金1625万元。特别是通过在全市开展“百日财税稽查”、“有奖密码举报偷漏税”活动,形成了市镇两级携手、征收部门联动、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财税稽查合力,全年共稽查增收3674万元,有力地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消化了增支因素,保证了重点建设,特别是加快了偿还历史欠债步伐,当年还债2500万元,比计划多1000万元,三年累计偿还11300万元,超额完成了“三年还债一个亿”的承诺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高波彭新波)